三、规范办学行为
12.学校规范办学情况。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普通高中招生贯彻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消除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节假日违规补课和提前开学行为;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的情况;普通高中是否存在跨市招生问题;义务教育学校是否举行入学和分班考试: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查制度。
13.校务公开情况。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4.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收取择校费;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5.随迁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是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是否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是否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是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和交通需求。
四、教师队伍建设
16.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教师配备是否按要求配备教职工;音体美教师是否满足教学需要。
17.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品情况;是否存在有偿补课情况;违反规定处理情况。
18.教师权益保障情况。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否落实到位;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否落实到位并按时发放;乡村教师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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