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加速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破除行业垄断并让民间资本真实获取交通运输、电信运营以及油气开发等充沛投资空间的关键。
按时间算,国企混改已启动两年,首批试点名单早已公布,但目前来看完全有必要提速加力。一方面,国企混改要与“去产能”紧密结合起来,引入民间资本前必须对一些垃圾资产进行彻底清理与有效剥离。相对于民营企业,尽管国有企业有较好的装备、技术、人才和品牌基础,但却存在一些管理机制僵化、所有者缺位、效率不高等致命软肋,因此,国企尤其是地方国企混改过程中剥离出来的优质资产应当尽可能地交给民营企业去经营,以导入全新的市场机制。另一方面,国企混改应当鼓励与允许民营企业在合格合规条件上成为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混改方案也应由民企已经进入的董事会作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负责监督与服务之责,以此推进民间资本投资的战略性介入。
PPP(公私合作)是导入民间资本进入除基础设施以外更宽泛领域的重要引擎。目前看来,民企参与PPP的热情依然不高。相反,如果PPP项目中国企参与度过高,很可能导致传统体制的回归,不利于优化全社会的资本结构,影响多元化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因此,应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同时,进一步放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适当时候可以将PPP拓展到服务行业。
破除体制藩篱以引进更多的民间资本,银行金融应当积极有为。一方面,公平的做法是,对于一些实力强大的优质民营企业同样可以运用债转股,以助其产业扩张和参与国企混改进程。另一方面,鉴于银行出于道德风险的考虑而对民企“惜贷”甚至“抽贷”的现象,各级政府可成立民企政策性担保机构,并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同时,要积极促进金融供给多元化,支持发展场外股权交易,鼓励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与民间产业资本捆绑进入战略新兴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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