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共享发展 持续改善民生(3)

坚持共享发展 持续改善民生(3)

摘要:在“十三五”时期这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要坚持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前提,是一切发展的物质基础,改善民生必须建立在稳固的经济基础和现实的国家财力之上。这意味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从客观条件出发,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办来逐步实现,而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开空头支票”、设定过高的福利目标。另一方面,民生改善是经济发展的“指南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所在。如果经济发展不能回应人民期待,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就会失去意义。必须通过各种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保障劳动者参与发展过程、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还应认识到,只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改善民生就不仅不会妨碍经济发展,而且会促进经济更好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既能有效解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调动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又能增强人们的消费能力、释放人们的消费潜力进而拉动内需,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在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们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夯实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又要通过改善人民生活、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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