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

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

摘要: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关键少数”,是经受管党治党考验的关键群体,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关键少数”,是经受管党治党考验的关键群体,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全面从严治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其发挥示范作用,从而引领“最大多数”,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关键少数”是经受管党治党考验的关键群体

经受管党治党责任的考验。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党治党的信念、决心和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经过不懈努力和探索实践,党风政风为之一清,社会风气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程中,还有少部分领导干部没有真正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责任,特别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治党三问”,对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治党理念,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经受各种风险挑战的考验。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复杂、严峻的,“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个特殊群体,比普通干部责任更重、权力更大、廉政风险更高,能否做到立党为公、为政清廉,是对每个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不仅主动谋私不行,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所有自己认为当官是享受的、产生快感的事情,背后都可能隐藏着罪恶,都可能是陷阱。”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深刻揭示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形。

“关键少数”具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关键影响

正面引领作用。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是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一言一行备受关注,一举一动皆是导向,事关整个社会风气。因此领导带头也是最大的带动力、贯彻力、执行力。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果能用正确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以及做人做事的良好态度和优良作风,来引领“最大多数”,带头走正路、干正事、扬正气,才能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起到正向带动作用。因此,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正确言行会推动一支队伍、带动一个单位,甚至影响整个社会和国家良好风气的形成,从而推动整体事业前进。

负面危害影响。邓小平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如果抓不好“关键少数”,就会危害到一个部门、一个系统、一方风气乃至整个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那么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这一深刻论断可谓一针见血、发人警醒。

只有抓住“关键少数”才能引领“最大多数”

坚持有章必循,校准法规“刻度尺”。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带头遵循党章党规和党纪国法。首先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其次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作为对标的“刻度尺”,时刻查摆党性是否坚强、信仰是否坚定、纪律是否执行、节操是否秉持,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组织涣散和纪律松弛等现象。对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

坚持有责必问,牵住责任“牛鼻子”。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应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提高管党治党的执行力。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理清党委的权力和责任。建立“两个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逐步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坚持有纪必执,拧紧纪律“压力阀”。纪律是党的生命,没有纪律就没有一切。党的纪律不是橡皮泥,而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章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条件。领导干部无论属于多么“关键”的“少数”,都要严守党的纪律,破除特权思想,强化政治意识,维护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保持高压态势,时刻拧紧纪律“压力阀”,用严明的纪律抓好“关键少数”,管好“最大多数”。

坚持有禁必止,打好监督“组合拳”。大量腐败案件表明,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往往出现“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是监督的薄弱环节,必须打好监督“组合拳”,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提供重要遵循。转变监督理念,完善监督体系,紧盯拥有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对领导干部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创新监督手段,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重点加强对有关单位特定事项及群众举报、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巡查。扩大监督范围,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形成监督合力,统筹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

坚持有腐必惩,净化政治“生态林”。我们党的肌体就像一片森林,“树木”是党员干部个体,“森林”就是干部队伍整体,是一个政治生态环境,总体上生机盎然,但也有“歪树”,亦有“病树”,甚或“烂树”,如果不及时处置,很可能引发“塌方式”毁灭现象。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旦出现腐败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会带坏干部队伍,不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也会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促使领导干部对法律和规定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而净化政治生态环境,让风清气正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政治“生态林”。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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