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4)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工作方案(4)

核心提示: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才能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切实用好“支部主题党日”基本载体

(十一)深化“支部主题党日”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学的基本载体、做的重要平台,作为落实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长期坚持下去。全县各党支部统一固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支部主题党日”(节假日顺延),组织党员扎实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安排本单位所有党支部一起集中开展活动。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一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全县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各党支部要悬挂或摆放党旗,党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戴,在按要求完成齐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交纳党费、集体诵读党章、学习党规、系列讲话和先进典型、讲党课、谈体会感言等七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务公开、通报相关情况等工作。各党支部还要结合实际,自选特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落实主体责任。乡局级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领导责任,深入开展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宣传教育,把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负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及时对组织生活作出安排,明确专人及时通知提醒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十三)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要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要约谈提醒;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每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十四)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激励引导,对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评定标准进行分类细化,创新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党员作用发挥评价机制,增强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以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积极参与到党的建设和推动发展上来。

(十五)强化监督检查。乡局级单位党委(党组)要对“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县委协调办、县委督导组每年要定期开展集中检查,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督促管理。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地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力的要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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