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部门不能怕记者@你

地方部门不能怕记者@你

近日,南京市栖霞区物价局一名女官员在被调查记者问及几点吃饭时,怒声呵斥记者“你们就这德行”,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热议。目前,新京报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委宣传部获悉,由于“工作作风问题”,两名涉事官员已被停职。

这样的画面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面对新闻记者突然架起的摄像机,很多地方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因为“心里有鬼”,纷纷口不择言、慌不择路,最后成为镜头前的“跳梁小丑”,曝露在公众面前。笔者以为,如果“行的正、坐得端”,何须害怕记者@你?即便有不当行为在先,主动和@你的记者沟通说明,争取最大的理解,才是应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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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部门要恪尽职守、高效为民,才不会怕记者@你。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新闻记者找上了门,一定是你的执政行为存在了越规逾矩之处,一定是你在为民服务中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作为公共服务部门,惟有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才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地方部门要以礼相待、开诚布公,才不会怕记者@你。善待记者、善待媒体是每个地方部门和工作人员最基本的素养。记者背后站的是广大群众,善待记者就是善待群众。尊重记者的舆论监督权就是尊重公众知情权。有问题就要直面,有错误就应承认。不要和媒体记者“打太极”“捂盖子”,只有这样,才不会造成公众疑虑加深、政府公信力下滑等严重后果。地方部门要根治“媒体恐惧症”,不能把媒体记者视为“洪水猛兽”,更不能把媒体记者视为敌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媒体观,掌握必要的媒介能力,主动与媒体沟通,积极对公众发声,才能营造客观公正的舆论氛围。

地方部门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才不会怕记者@你。要知道,面对“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记者”的时代,那扇门是关不住你的问题的。如果一些地方总是一副“官老爷”作风,无视媒体监督、拒绝媒体监督,甚至将媒体记者拒之门外、对媒体记者出言不逊,那样只会让你“出天下之大丑。”政府部门作为公众服务机构,有政务公开的义务。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机构有知情的权利。面对一些负面事件或敏感问题,地方部门必须要及时站出来澄清事实、以正视听。要知道,“政府缺位,谣言乱飞”,在这样一个全媒体时代,切不可做“掩耳盗铃之人”,要充分尊重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只要群众有需要、有诉求,就必须坦然面对,勇敢承担,躲和怕只能让群众耻笑和唾骂。

新闻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的神圣职责,配合接受记者采访,是各级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各大媒体充分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纷纷开办舆论监督专栏,大兴舆论监督之风,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政府执政行为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04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大头娃娃”的事件,迅速引起社会各界和中央的高度关注,国务院调查组专门进驻阜阳,各地也对奶粉市场进行了紧急清查。最终,“黑心”企业和商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2009年,云南省玉溪市24岁的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关押不到半个月,出现了非正常死亡现象。当地相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李荞明在和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不慎撞墙而亡。”这一解释一出,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受到中央高度重视,要求彻查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最终证实,李荞明死于牢头殴打致死的事实被公布,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新闻舆论监督传达着公众意志,反映着社会公德的标准,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让公众看到了社会正义的强大力量、看到了党和政府惩恶扬善的信心决心。

地方部门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既是“鱼与水”的关系,也是“水与火”的关系。当本部门有了需要宣传的事情时,便希望广邀八方媒体,遍传四海九州。而当出现了负面事件和群众举报时,地方部门对新闻记者是唯恐避之不及,面对记者的采访要么缄默不语、要么歇斯底里。地方部门之所以害怕新闻记者盯住不放,除去一些人天生怕人、怯场,就是一些干部“心中有鬼、胸中无民”。监督的眼睛让他们如芒在背、如鲠在喉了。曾经有新闻报道,一些假记者到各地政府部门以采访负面新闻相要挟,诈骗大笔钱财,竟然有众多单位上当受骗,甘愿掏钱。这正反映了由于地方部门害怕见光、息事宁人的消极态度,才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骗了票子。

拒绝采访,并不能掩盖事情的真相,阻挠采访,只会给公众树立一个恶劣形象。当媒体记者@你时,既不要置若罔闻,也不要推诿塞责。媒体监督是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批评,更是对被批评者的一种帮助、一种鞭策。要把媒体监督当作一面镜子,真正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敷衍群众。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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