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抓好责任落实 实践“四种形态”

西宁:抓好责任落实 实践“四种形态”

摘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这既是对党委的要求,也是对纪委的要求。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的指导意见》,注重落实各级党委、纪委在实践“四种形态”中的责任。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这既是对党委的要求,也是对纪委的要求。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的指导意见》,注重落实各级党委、纪委在实践“四种形态”中的责任。

市委以上率下,抓实对党委、纪委管党治党的定责、履职和追责,逐步建立起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首先从市委班子抓起,确定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3个方面31项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也都细化了责任清单,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市委与全市74个地区和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书》和《运用“四种形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目标责任书》,并实行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单独考核和“一票否决”,对班子成员中有违纪违规的“一票否决”,对考核优秀的班子进行奖励。各级党委(党组)书记 “挂帅出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洁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纠治。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职尽责,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工作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做到“办好自家事、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市纪委组成6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于在落实“四种形态”中疏于监督、执纪宽松软的党委、纪委,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市委书记王晓约谈了多部门分管领导,3名市委常委分别对2015年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员领导干部责任52人;对4起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3家单位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通报,起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大通县纪委书记逐个约谈问题线索集中的9个单位负责人,对10名乡镇、县直部门科级干部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

在层层压实责任态势下,西宁市运用“四种形态”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把约谈作为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市、县(区)、乡镇三级分层分类开展约谈,抓早抓小,有效解决了一批党风廉洁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至目前,已对213人进行了谈话函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143人。各级党委(党组)还选择一些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分层次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帮助,警示提醒。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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