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宣: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2)

秦宣: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2)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对于当代中国共产党来说,党内监督之所以尤其重要,是因为我们党是在当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正在进行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虽然我们党有其他性质的政党并不具有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过去95年奋斗历程中积累了加强党内监督的丰富经验。但也应看到,一段时间里党内出现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忽视;现行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

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条例》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加强党内监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要不断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建立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相结合的体制机制,织密党内监督体系之网,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第二,规范监督客体。党内监督是全面监督,六中全会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尤其要抓“关键中的关键”:一是加强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二是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第三,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们党长期进行党内监督积累的经验,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克服党内存在的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双重问题,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五,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要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减少柔性和弹性,才能有效破解过去说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难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强化巡视监督,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构建党内民主与党内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内监督透明度,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七,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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