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坚持问题导向(2)

巡视整改坚持问题导向(2)

摘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底至9月初,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对全国人大机关党组、全国政协机关党组等3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天津、江西、河南、湖北等4个省市党组织进行“回头看”。12月27日,湖北、安监总局、审计署等3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向社会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审计署党组 从严从实落实主体责任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严格依法审计不够

整改: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重大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督促23家司局级单位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督促9家未按规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的司局级单位严格落实学习计划,确保完成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均已整改完毕。

制定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家审计机关”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费交纳使用不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率较高

整改:部署开展2016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层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制定审计署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党员活动经费具体使用范围、报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督促相关党支部归还了违规使用的党员活动经费。

坚持“凡提必核”,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处理力度。发现1名拟由非领导职务转为实职的副司局级干部未如实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署党组及时作出调整,不再将其列为符合条件人选,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严

整改:修订完善《中共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调署党组负总责,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纪检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根据分工和职责具体落实;健全完善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司与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议事协商机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收到的7件反映司局级干部事项的信访举报材料一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1名正司局级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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