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善于发现问题 努力当好“探头”

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善于发现问题 努力当好“探头”

摘要: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准确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明确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找准定位,把握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要敢于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努力当好“探头”,以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发生大问题。

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准确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明确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找准定位,把握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要敢于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努力当好“探头”,以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发生大问题。

提高认识,将发现问题作为派驻机构履职的一个重要方面。与驻在部门同志“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这是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现状。有人认为,与驻在部门干部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好意思就一些小问题批评、处理干部,怕被误会为小题大做、为难同志。驻人社部纪检组则认为,这是了解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情况的一大优势,从根源上破除“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能监督”的思想,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驻在部门干部的严管厚爱。

驻人社部纪检组创新方式,主动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线索收集方式,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主动对驻在部门及监督对象进行“健康体检”,查找隐患、排查问题。

通过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实现监督常态化,特别是敢于向党组建言。如向外专局党组提出机关纪委书记应当列席党组会议的建议,督促党组在布置业务工作时同步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将虽未发现违纪问题,但群众反映集中的业务司作为重点。通过对其权力行使的环节、程序等进行分析,把抓早抓小寓于日常监督。如某单位一把手长期任职,家长制作风明显,再加上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误解、矛盾日积月累,告状信不断。针对这一情况,选择该单位“解剖麻雀”,与党员干部挨个进行“一对一”的谈话,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反映问题,不带有主观臆断、无中生有。并向该单位党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明确要求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当好直接责任人,把抓班子、带队伍、改作风作为工作重点,提早化解内部矛盾。

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高廉政风险事项的监督。严格审核拟提拔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对人社部2名司局级干部提出暂缓提拔的建议。对外专局不符合提拔条件的2名副司级干部及时提出了否定意见。

另外,驻人社部纪检组还督促驻在部门组织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各单位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日常教育管理、抓早抓小较真叫板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查找出存在问题163个,制定整改措施208条,有效地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驻人社部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处理偏轻的问题积极整改。如外专局党组对所属单位违规使用会议费问题处理偏轻,仅批评教育了之。对此问题,驻人社部纪检组立即组织力量重新进行核实,依据违纪事实和纪律规定提出纠正意见,将对1人的批评教育纠正为党内警告处分,对3人的批评教育或不追究责任纠正为诫勉谈话,对11人的提醒谈话或不追究责任纠正为批评教育。

工作中发现驻在部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某单位超标准领取稿酬等,协助驻在部门部党组修订了《干部领取稿酬和讲课费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并提出在《财务管理规定》中加入“各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销承担主体责任”这一条款,唤醒了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主体意识。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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