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严把纪律戒尺 实践“四种形态”

天津:严把纪律戒尺 实践“四种形态”

摘要:2016年,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天津市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开展执纪审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积极作用。

2016年,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天津市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开展执纪审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积极作用。截至去年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5320件次,立案3707件、结案3536件、处分3293人,同比分别增长94%、143%、126%,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16亿元。

抓早抓小抓初萌,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的实践逻辑,用好‘四种形态’首先要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只有让红脸、出汗、批评、警示多起来,成为常态,后面的三种形态运用才能少下来,尤其是第四种形态才会成为‘少数’。”市委书记李鸿忠强调。

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般性轻微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架好防止党员干部违纪的“第一道防线”。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函询党员干部1934人,为1056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针对“有线索、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市纪委对反映的问题轻微、金额小、时间久的线索,实行“四种形态”指引+党委纪委“两步走”谈话方式,明确由党组织负责人与本人进行谈话、核实问题,去年共对790名局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处置,实现“两个责任”同步落实、联动发力。为推动谈话工作规范开展,市纪委研究编写了谈话工作规程指引、谈话反馈结果处置指引等“五书一刊”,为各级党组织“照方抓药”提供参考。

针对“无线索、有议论”的党员干部,市纪委制定了《“咬耳扯袖”工作指南》《“咬耳扯袖”台账手册》,将提醒谈话细化为8种方式,对每一种方式都界定概念和实施主体,明确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使提醒谈话实现路径从空泛到具体,从单一到多样,从随意到规范。同时,要求党组织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对谈话进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谈话时间、地点、对象、问题、情况摘要等要素,促使咬耳扯袖经常化、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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