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双向开放,赢得国内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我们在振兴实体经济、发展先进制造业时,要注重深化开放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紧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加强与美欧企业在高端产业、高新技术领域合作,深化与其他拥有先进制造业的国家开展产业合作。深化与“德国工业4.0”的紧密合作,在装备制造、质量标准、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取得新突破,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深化大型发电设备、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推动优势产业、优质企业、富余产能加快“走出去”。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与沿江省份共同打造集聚度高、竞争力强、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走廊。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园等合作平台建设,着力推进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开放口岸建设。不断提升快速铁路运营水平,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设网上丝绸之路。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落实党中央经济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必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必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担当起振兴实体经济、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历史使命。必须站在战略全局高度进行统筹谋划,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抓好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实施。建立和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督促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在财税政策方面,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吸纳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基金体系;组织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投入力度。在金融政策方面,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上市融资,提高制造业资产证券化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产融结合,鼓励民间资金依法依规设立股权基金、产业基金、偿债基金等。在要素政策方面,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用地需求,加快电力直接交易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对鼓励类重点发展产业采取更优惠的电价政策。落实用气、用水等价格政策,降低公路、铁路、水路的运输物流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技术改造审批程序和环节,减少前置审批条件。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制造业领域。旗帜鲜明地宣传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勇于创新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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