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

大兴安岭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

党委纪委齐发力 红脸出汗成常态

摘要:这种真刀实枪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大兴安岭地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2016年,该地区各级党委、纪委运用谈话函询、廉政约谈、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教育提醒党员干部4079人次。

“由于我个人言行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我内心感到悔恨和自责。感谢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教育帮助……”在黑龙江省塔河县日前召开的一次特殊的民主生活会上,一名副县长手里拿着检讨书,脸涨得通红。

这种真刀实枪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大兴安岭地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2016年,该地区各级党委、纪委运用谈话函询、廉政约谈、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教育提醒党员干部4079人次。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首先要统一认识。针对有的纪检干部认为纪委所有执纪环节都应该“案件化”、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四种形态”和党委没有关系的错误认识,地区纪委召开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座谈会,地区纪委书记进行专题辅导,500份有关实践“四种形态”的学习资料发放到基层党委、纪委书记手中。在统一认识基础上,地委出台《关于推进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地区纪委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廉政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建立了谈话提醒责任追究倒查制度。

各级党委和纪委共同发力,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把严和实寓于日常管理监督中。各级领导干部围绕自身应履行的责任对分管干部进行定期谈话;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警示约谈、诫勉谈话等5种方式开展谈话;对反映问题线索具有一般性、属于轻微违纪、线索过于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进行谈话函询;对发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的党组织以及轻微违纪但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使之真正戳到痛处,触及灵魂……

“之前我确实没当回事儿,地委书记找我谈话后,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惊出一身冷汗,今后绝不会再犯类似错误了。”这是塔河县县委书记因十八站乡人大换届选举出现少数人拉票助选事件被约谈后的感叹。

为了使各级党委切实把谈话函询开展起来,各级纪委除做好自身工作外,还积极为党委当好“情报员”,通过信访举报、专项巡察等渠道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对需要进行谈话的及时向主管领导列出提示单。

“党委书记担当负责,带头开展谈话函询,能够切实增强谈话函询的实际效果。在结果运用上,我们注重‘三个防止’,即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贾玉梅表示。2016年,仅地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就先后对18名处级干部进行约谈,各级党委和纪委谈话函询201人次,占问题线索总数的28.3%。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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