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全面从严治党

浅谈全面从严治党

核心提示:“从严”是要抓早抓小,抓严抓细,而不是仅仅等到问题发生了、影响产生了才查处有关人员。严不一定是处理得重,而是要体现在能管能控能防上,不是等问题严重了才查,而是一旦触犯党纪就会有制度、有人去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政战略部署,体现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体现了执政党自身建设步入新常态。而“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党”之间不仅仅只是差了“全面”二字,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结合国际国内复杂局势,实践探索、理论创新的结果,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识上的深化和跃进。

回顾过往,总结经验,我们应该认识到,腐败的根源在于党员干部背离党的宗旨、脱离人民群众、逃离责任担当,把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恣意越“红线”、破“底线”,而权力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实告诉我们,要想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除了需要提高党员干部自身修养,更需要用党纪这把标尺去衡量每个党组织、每位党员的行为,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遏住歪风邪气。

“从严”不等同于“从重”。“从严”是要抓早抓小,抓严抓细,而不是仅仅等到问题发生了、影响产生了才查处有关人员。严不一定是处理得重,而是要体现在能管能控能防上,不是等问题严重了才查,而是一旦触犯党纪就会有制度、有人去管。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纪越严,越能保护党员干部。在思想变得腐朽之前,问题变得严重之前,严格的党纪和执纪将尽可能使党员干部在构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前及时幡然醒悟、及时受到处理。

“全面从严”不仅是对象要全面,在执纪方面也要全面,要把党的纪律抓起来,把政治规矩挺起来。执行纪律不全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严抓好抓的回避难抓的,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不是从严治党的内涵,并且还会影响从严治党的效果。“全面从严”就是要把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类纪律都严起来,让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营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全面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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