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是指党运用自身力量,依靠党纪国法而进行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其目的在于实现党内各监督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党的各项工作正确有效地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探索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实现了党内监督制度的与时俱进,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加强党内监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要不断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建立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相结合的体制机制,织密党内监督体系之网,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第二,规范监督客体。党内监督是全面监督,六中全会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尤其要抓“关键中的关键”:一是加强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二是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第三,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们党长期进行党内监督积累的经验,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克服党内存在的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双重问题,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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