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2)

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2)

核心提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党内监督专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着力监督,强化“双察”震慑效果

监察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围绕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集体“三资”监管、大联动民生诉求、“五违四必”整治、征地动拆迁、“创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做好日常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要加大行政监察及问责力度,要抓住“创全”和“五违四必”这两个关键环节,争取实现问责案件“去零”化,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要坚持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挖掘审计发现问题的线索,运用好检查结果,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要探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0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不断完善“美丽家园”专项工程的合同管理、项目招标、资金拨付、质量评估验收、工程审价等系列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真正发挥刚性作用,体现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真正管人管事;要充分运用“通报”这一利器,严防发生“破窗效应”。镇纪委监察室要在信息平台上设立“xx曝光台”,设置“监察通报”和“案例通报”两个专栏,对发现的问题、问责的情况、查处的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例震慑教育的作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有效运用专项巡察成果。根据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情况,强化巡察结果公开与运用。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制,对巡察被发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巡察反馈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通过巡察“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对敷衍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体现巡察监督的严肃性。

加强领导干部廉政监管。要建立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包括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以及科级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记录干部任职以后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包括领导干部个人信息、信访、案件查处、经济责任审计、礼金礼券购物卡上交、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问责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这既是选拔干部的“体检表”,也是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晴雨表”。要把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同时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廉政档案要实行专人管理,进行动态监管,定期更新,从而实现领导干部廉政管理日常化、科学化、系统化。

六、深化教育,积极打造“风清xx”

加强新任科级干部廉政教育。对拟提任干部要做到“三个一”,即参加一次廉政知识考试、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廉政知识考试和谈话要前置到干部任免前进行,让拟提任科级干部对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规等党纪条规有系统认知,清楚为官的底线和红线,对考试不合格或谈话不通过的拟提任对象要暂缓提拔。

开展“我来说纪微课堂”活动。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及科级后备干部,围绕纪律处分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开展大家学大家说活动,引导领导干部用心学、用心悟,结合自身工作,谈理论、谈心得,将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并结合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挑选优秀微课堂开展集中展示,为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坚持廉政宣教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大宣教格局,依托廉政宣教联席会议平台,通过政务网、党务公开网、“金xx”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媒,及时传递最新最快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文件解读、温馨提示等,大力推进“风清xx”廉政宣传活动;要根据xx“邻里中心”——井亭、西郊、黄桦路三大板块建设规划,视情开辟宣传阵地将廉文化融入党员群众日常生活中,不断拓展廉政文化进社区的途径;要布置专栏专版继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使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入眼入脑入心;要持续做好警示教育,通过不定期通报案件查办情况、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以案论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七、严管队伍,努力增强“四种意识”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纪检组长坚定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践行责任担当,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敢于执纪。全镇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遵循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党内监督专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坚决防止“灯下黑”。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选送培训、实战练兵、春申清风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纪检组长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善监督、敢执纪、会问责的能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胜任度。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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