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

2017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

核心提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党内监督专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7年,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要求,紧盯“六大纪律”,运用“四种形态”,践行“五种处置方式”,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宜居、品质、国际”xx保驾护航,以反腐倡廉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一、增强意识,自觉遵从“纪律规矩”

严明党纪党规。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尤其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清醒的政治意识,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党纪过程中“宽松软”的问题,保持对纪律和规矩的尊重和敬畏,用“严紧硬”的纪律“尺子”严管党员领导干部,管好基层主要领导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严肃纪律教育。要通过xx领导干部大讲堂、报告讲座、专题培训、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金xx”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个《准则》、三个《条例》即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使全镇党员干部真正对纪律规矩“入心、入脑、入耳、入眼”,让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高压线,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二、严肃执纪,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规范纪检信访处置,加强问题线索研判。严格按照登记、研判、调查、处理、反馈的流程,认真办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件,业务范围外信访件要及时流转相关职能部门,确保信访反映件件有落实;严格按照“五种处置方式”的标准,从问题线索的性质、程度、影响等方面进行集中分析评估,分清主次、区别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及时、准确、有序。

强化研判结果应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深入推进信访反映问题与领导干部“面对面”谈话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日常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廉情抄告回告等进行及时提醒,“招呼”打在“板子”前;对有据可查的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效果;对一些共性问题线索,注重从宏观层面研究解决措施,完善制度建设。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办信查案的要求,不拘泥于举报反映、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发现问题的表面线索,注重触类旁通,变被动获取线索为主动挖掘线索;坚持肃纪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动拆迁、招投标、“三资”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争取主动办案保持“1+X”的“破零”状态并有新的突破。

三、强化问责,压严压实“两个责任”

坚持严格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要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主体责任。巩固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长效机制。要把握好党委这个关键,突出党委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带动落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抓住基层这个重点,采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菜单”方式,从根本上要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共同研究、部署、总结,做到责任制度构建到位、责任内容细化到位、责任考核督查到位、责任追究监察到位。要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要跟踪督查全镇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评估、通报和廉情抄告回告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力争问责长效常态。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纪问题多发频发、作风纪律松散的,必须倒查责任,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在加强党内问责的同时,要继续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重点围绕“五违四必”整治、“美丽家园”建设、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大联动民生诉求办理、征地动迁等工作开展问责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四、正风肃纪,持续纠正“四风”问题

抓经常,盯紧年节假期。从几次市、区、镇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及审计查找出来的问题看,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侥幸和偏差,用餐安排、公车使用管理、公务卡执行等方面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农经站、审计办部门等要按照职能,持续加大对各部门、事业单位、村、公司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审计;镇纪委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尤其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边查处、边规范、边宣传,让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地生根,防止责任缺失、力度衰减,促使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工作。

抓教育,确保传达到位。要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政策口径,确保有关制度规范传导到基层党员干部。对传达落实政策口径不到位导致违纪问题发生的单位、个人等失职行为严肃问责。

抓规范,深化制度建设。针对公务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组织学习培训活动、财务管理等问题多发领域,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关键,找准原因,堵塞漏洞,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管用、刚性的制度措施,形成反“四风”长效机制。

抓长效,严肃执纪问责。在“四风”整饬过程中,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贯彻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精神。对于典型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更要严肃执纪,动辄则咎,及时曝光,形成威慑。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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