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目标

报告人:李晓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市优秀教师

导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文稿][PPT]

2017-03-17 16:35: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张一博责任编辑: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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