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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李晓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市优秀教师
导读: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即“法律的统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要求确认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基本方式。对于中国而言,法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认识论意义。法治实现了对于社会主义认识的第二次飞跃。第二,价值论意义。法治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三,实践论意义。采取法治的治理手段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的要求。[文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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