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纪检组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住建局纪检组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核心提示: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学习研讨机制,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培训,每半年召开1次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听取履职情况介绍,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

2017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局,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实际,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和局系统五条禁止性规定精神,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一)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把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内容。严肃查处妄议中省市大政方针、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

(二)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筑产业转型发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贯彻执行“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知识测试、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戒尺”和“底线”。继续坚持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职工会等会前学纪、学规、学法制度,继续开设说纪课堂,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2次专题学习,随机抽问,现场点评。聚焦“六大纪律”,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早介入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坚持从严查处,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

(一) 狠抓“规定”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和局系统五条禁止性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不收手不知耻,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深入开展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综合运用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巩固治理成果。

(二)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坚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常态长效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和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认真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工作纪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肃查处系统党员干部对配偶、子女存在的问题长期失察,知情放任,利用职权纵容其在幕后收钱敛财、违规经商谋利的行为。

(四)坚持常态化巡查暗访。坚持把常态化巡查暗访作为作风建设的最有力抓手,下决心整肃“庸懒散浮拖”现象。随机从三个巡查暗访组抽调人员,对全市住建系统每月一次巡查,对市本级每周一次检查,重点针对上下班纪律、贯彻执行八项规定、重大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开展巡查暗访,发现问题一律实名通报、公开曝光,从严问责,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五)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聘请一批行风政风监督员,给予相应报酬、待遇,适时组织巡查和监督。建立向“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定期沟通交流制度,既要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听取他们的意见,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也要善于向他们报告工作情况、让他们了解工作实情,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加强行业监管,及时协助企业解决群众购房方面的诉求、农民工工资等。积极为建筑、房产、监理企业排忧解难,继续坚持宽进严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定期组织召开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及时听取政风行风意见建议。扎实搞好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针对在2016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厅、市纪委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反映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并探索委托市国家调查队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开展测评,全力打好群众满意度测评攻坚战,努力实现提质升位,不断提升系统行业形象。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纪检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强化“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通过多种举措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加强教育、管控、提醒,防范廉政风险。继续推进“一本一卡一书一诺一考”“五个一”制度。每季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据实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逐一批阅,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约谈。定期向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发送“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告知卡”。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向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发放监督意见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局系统干部职工会上上台口头廉洁承诺,并在局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和局网站上公开。年底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施专项考核,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述职并接受现场评议,将专项考核和现场民主评议结果在党组会上通报并反馈本人。进一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大胆监督、敢于碰硬,继续坚持围绕大局工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充分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如何围绕“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尤其把“四种形态”中的前面两种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旦发现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守程序、不重执行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理,防止问题蔓延演变。

(三)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市纪委抓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讲政治、顾大局,服从命令、自觉接受组织安排。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途径和办法,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四、坚持全覆盖廉洁教育提醒,进一步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坚持每月制作印发1期“常态化警示教育学习卡”,分批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看守所或监狱参观,定期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并通过撰写认识体会、召开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

(二)严格落实“四二三三”全覆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把落实“四二三三” 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对谈话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和主体责任人员。

(三)打造机关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机关廉洁氛围,更换局机关大楼、廉洁长廊、各办公室等宣传、警示标语,及时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更新工作进展情况。

五、深化拓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进一步预防惩治行业腐败

继续坚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思路,针对住建行业腐败特点,从制度机制层面积极开展预防和治理。

(一)深化推进干部轮岗交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推进新一轮干部轮岗交流。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在状态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坚决予以调整,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上得去,让不在状态、工作不力的干部下得来。

(二)深化推进新提拔科级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工作。继续推行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申报事项,并接受财产核查。对不愿申报、不按时申报或虚假申报的,直接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三)强化廉洁风险迹象管理。严格执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不守规矩、不讲程序、不讲执行行为严格按照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并在全系统通报。

(四)推进重大项目、重要物资采购、重大行政审批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重要物资采购、重大行政审批过程监督办法,抓好事前报备、谈话提醒,事中巡查,事后抽查、回访。在重大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质量监督中,严格执行双向廉政承诺和回访制度。

(五)落实财务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财务科开展一次全系统财务集中交叉检查,重点查重大项目开支、落实八项规定、差旅费报销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六)加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围绕精准扶贫、国有土地征收、百万安居工程、房地产“去库存”、 住宅产业现代化、特色集镇新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洁净水”行动、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七)狠抓建筑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建筑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身陷利益格局,违规招投标、买标卖标、围标串标,企业资质转借、挂靠,违法转包工程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

完善《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定点联系科室、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学习研讨机制,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培训,每半年召开1次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听取履职情况介绍,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学习或调研,开阔眼界、学习经验。年底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专题述职会,向纪检组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现场考评。从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清单”制度,找准问题、明确责任、限时整改,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主动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树好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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