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根本宗旨的新发展(2)

党的根本宗旨的新发展(2)

——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为人民服务”的论述

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

2014年2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明确提出:“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从执政理念的高度对党的根本宗旨作出的新阐释。

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贯穿于党的历史全程。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坚持了这一根本宗旨,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成为执政党后,我们党面临新的历史性考验——不仅是执政能力大小和能否担负起执政重任的考验,更是能否在执政中保持自己的根本性质和政治本色的考验,能否避免“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周期律的考验。而经受住这一历史考验的法宝,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党要继续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就必须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就必须时时处处以人民为中心。不论是基本路线的坚持和完善,还是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各种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处理,都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每一个党员,特别是担负一定领导职责的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严格监督。只有真正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才能够实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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