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建党政干部环境损害追责制

北京市将建党政干部环境损害追责制

摘要:北京市纪委常委会日前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会议提出,要加大对环境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将督察反馈的问题作为今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重点,抓好各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市纪委常委会日前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会议提出,要加大对环境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将督察反馈的问题作为今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重点,抓好各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认为,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反映出北京环境保护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与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要清醒认识本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盯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履行好职责作用。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落实督察反馈意见为切入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自己的责任摆进去,从反馈意见中查找差距、查找责任,履行职责,认真整改,重点解决“问责失之于软”的问题。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自觉体现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自觉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发现线索,认真解决问题。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对环境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将督察反馈的问题作为今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重点,抓好各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对发现问题需要问责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按照有关法律和党规党纪,严肃问责到位。

建立健全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抓好制度执行。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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