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治国理政的政治逻辑(2)

当代中国治国理政的政治逻辑(2)

摘要: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领导核心。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政治方式

习近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还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协商民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方式。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民主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有助于形成最大共识,有效克服西方国家那种不同党派为了自己利益而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有助于使各种利益诉求进入决策程序,有效克服西方国家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固执己见甚至排除异己的弊端;有助于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与错误的机制,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各层面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西方国家在选举之后人民难以实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的弊端。

实践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各种力量共同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制度安排,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巨大的政治潜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意义,突出体现在“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方面。涉及国家整体治理的事情、全国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国家局部治理的事情、某个地域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局部和地域的群众中广泛商量。总之,在人民内部各层次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依靠人民共同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政治保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反对和根治腐败,是具有特殊意义、特殊内涵的治国理政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难而上,坚定不移反对和惩治腐败,取得了重大成效。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实践表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坚决反对和防止权力腐败,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又是我们党有效治国理政的基本政治保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法律与纪律的关系,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底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履行的义务。但是仅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党员、干部除了自觉遵守法律,还必须严守党纪。因为我们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也必须严于国家法律。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破”与“立”的关系。所谓“破”,就是要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彻底破除蔓延于各个方面的潜规则。所谓“立”,就是要加强党内各项制度建设,立明规矩,彰显制度的权威,通过制度治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无立足之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当前尤其要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应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有力保障着我们党的治国理政实践,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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