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百文:学思践悟 严格自我约束

顾百文:学思践悟 严格自我约束

摘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是纪委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正面回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重大问题,更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制度体现。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务必深入学习领会,强化学思践悟,严格对标看齐,坚决做规则的坚定执行者。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是纪委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正面回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重大问题,更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制度体现。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务必深入学习领会,强化学思践悟,严格对标看齐,坚决做规则的坚定执行者。

悟中明理,在思想上形成自觉。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着维护党规党纪的重要职责,自身纪律和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成效。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近年来查办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表明,纪检机关也绝非净土,纪检干部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系统在自我监督方面也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规避审批程序,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有的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处置问题,导致出现办案安全问题;有的无视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打探消息、跑风漏气;有的以案谋私,说情抹案、收钱收物。这些警示我们,对执纪者应有更严格的纪律约束。中央纪委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管就是厚爱的角度考虑,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出发,专门制定《工作规则》,明确了纪委“权力有哪些”“什么不可为”“什么必须为”,为广大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上了一把“安全锁”,确保监督执纪权力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这也向全党全社会宣示,纪委权力是受监督的,纪检干部有更为严格的纪律约束。

读懂学透,在实践中熟知善用。《工作规则》共9章57条,涵盖了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主要方面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明确纪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监督管理等工作规程,详细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等。这么多条款,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只有真正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才能融会贯通,自觉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与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全面掌握精神实质,按照监督执纪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自觉转变理念和方式,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细照笃行,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落实《工作规则》,必须一手抓细化完善,一手抓贯彻落实。要按照监督执纪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将学习贯彻《工作规则》与完善配套制度结合起来。依据《工作规则》,对现有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标找差,修订完善,确保与《工作规则》一致。要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开展系统内部自查活动,认真查找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完善内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依纪依规履职。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方式,对《工作规则》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盯住人看住事,及时纠正无视规则随意变通、有意规避等行为,坚决查处越底线、闯雷区,跑风漏气、说情抹案、以案谋私等问题,用监督传递压力,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作者顾百文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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