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设计

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设计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三位一体”,共同引领并保证依法治国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和道路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法治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战略理论上,把全面依法治国定性为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法治保障,是一场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为主要特征的“法律的革命”;在战略安排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三位一体”,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落实,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设计。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同志在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所以是革命,是因为它作为国家治理领域的法治改革,属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然司法体制改革属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其他组成部分,如立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律监督体制改革、全民守法体制改革等,当然也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

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等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发展民主政治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和运用宪法与法律治国理政,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从法治的内在功能和价值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不断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同时使这些法律和制度良好有效运行,实现良法善治。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法律的革命”。习近平同志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布局的高度,从多个角度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及其重大意义作出了精辟论述。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法律上层建筑的重大变法或变革,是具有政治体制改革性质的“法律革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许多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利格局调整的“硬骨头”,都是必须改的。而法治领域的改革涉及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和充分准备。正因如此,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法治保障

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含着到2020年初步建成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在价值层面追求的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有序,充分保障人权与人的尊严;在制度层面追求的是人民主权、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权,努力建成法治中国;在实践层面追求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办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良法善治。与此同时,全面依法治国通过特有的制度安排、规范手段、教育强制功能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相辅相成。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姊妹篇,我们要切实抓好落实,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顶层设计。全面依法治国是引领、促进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要用法治思维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个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方略和法治这个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及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各方面。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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