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贵:“一带一路”建设谱写中国对外关系新篇章

高祖贵:“一带一路”建设谱写中国对外关系新篇章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是2017年我国最重要的主场多边外交活动,是继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北京峰会、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之后,世界再度聚焦中国的重要历史时刻。习近平主席出席论坛开幕式并主持领导人圆桌峰会。加上之前习近平主席2015年9月出席联合国大会并多次发表重要演讲,2017年1月出席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和访问联合国第二总部日内瓦万国宫并同样多次发表重要演讲,世界再度见证中国国家领导人为世界演进和人类发展提供思想指引和行动推力。“一带一路”建设,从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提出思想理念,到如今各种经贸合作倡议签订、各类交流活动方案出炉、一系列建设项目开工、一批重点工程和标志性成果逐步呈现,再到人文社会交流升温和政治互信加强,这个重大合作倡议和实践正在谱写我国对外关系发展的新篇章。

从扩大对外开放角度看,“一带一路”建设正在启动我国新一轮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进程。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重要指标不断“全球第一化”,国际地位和全球影响力持续提升,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对世界的依靠、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对国际体系变革的促进不断加深,对内决策的国际意义和对外决策的国内影响都在显著提升。世界对我国的倚重、对我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知,以及对我国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影响同样在不断扩展。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正在呈现前所未有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一带一路”建设,正是站在这样新的历史方位上,基于之前已有的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沿边开发开放等区域发展战略,再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从全球视野出发,把中国的发展与周边国家乃至更远地区放在一个大系统里面来谋划。“一带一路”建设,就是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东西陆海、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统筹经贸人文安全,全面谋划和大力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进程,在使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实现平衡发展、内地同边疆和港澳台实现联动发展的同时,促进世界新一轮的开放和发展。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使我国在顺周期下形成的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不仅将有利于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而且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

从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角度看,“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国全面加强同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合作共赢共享提供了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等对外关系的方方面面。包括秉持“亲诚惠容”新理念,着力构建周边区域合作新机制新规则、深化互利共赢格局、推进区域安全合作、巩固扩大社会民意基础,努力使周边同我国政治关系更加友好、经济纽带更加牢固、安全合作更加深化、人文联系更加紧密;把构建健康稳定的大国关系框架作为目标,统筹谋划、平衡发展同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大国的务实合作,使我国在全球和地区大国关系框架中始终处于总体主动有利地位;积极践行“正确义利观”,创立中拉合作论坛,提升中非和中阿两大论坛合作水平,使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关系实现全球覆盖,切实拓宽和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和共同发展;积极阐述中国梦的世界意义,争取世界各国对中国梦的理解和支持,使世界相信中国梦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中国梦追求的是中国人民的福祉也是各国人民共同的福祉,使中国梦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梦想息息相通。“一带一路”建设正是创新合作模式,增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以点带面,从沿线国家开始,统筹我国同周边乃至更远的地区、世界和地区主要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异性的利益关切,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调动世界各国尤其是沿线国家的积极性,搭乘我国发展快车实现发展目标,使我国与沿线乃至更远国家的经贸联系和人文交流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逐步形成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合作共赢共享的新局面。

从完善地区和全球治理体系角度看,“一带一路”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提供治理供给的重要平台。随着世界经济格局调整深化、国际力量对比消长变化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现行全球治理体系不适应的地方越来越多,国际社会对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已成大势所趋。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治理赤字明显,治理需求不断增大,提供治理供给更显紧迫。“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唱响“中国智慧”“中国主张”“中国方案”;努力引领地区和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增进上海合作组织、“东盟—中国”(10+1)、“东盟—中日韩”(10+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诸多合作机制的积极联动;使我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提供助力,为相关地区乃至全球治理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使“一带一路”建设相融相近、相辅相成,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动地区热点降温,促进沿线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平衡发展、可持续发展。以此为重要平台,我国在全球层面将继续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按照责任、权利、能力相一致的原则,推动改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切实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特别是增加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推动建设和完善国际经济金融领域、新兴领域、区域合作等方面的机制规则。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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