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就是普法重点

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就是普法重点

——访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赵大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赵大程就《意见》内容及如何抓好落实等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意见》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赵大程:出台《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国家机关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普法实效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确定了国家机关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内容,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等7项职责任务。同时,对各级党委(党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中的工作职责也作了明确规定。

记者:《意见》为什么要提出这些措施?

赵大程:制定出台《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执法与普法工作相脱节,工作要求软而不实,方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将有力推动国家机关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这不仅会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反过来也将促进执法单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

过去发生了一些群众意见比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执法的过程中普法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工作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所有的执法主体,也是普法的主体。这样不仅有利于当事人和群众理解具体法律,也有利于减少因执法产生的矛盾。同时,这些措施明确了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有利于扩大普法的主体,使普法工作由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的“独唱”,变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记者:如何按照《意见》要求,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

赵大程: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普法重点,比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等。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这些领域案件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还有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也要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及时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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