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
“一国两制”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是“两制”前提。认同“一国两制”首先必须认同“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国家的主体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即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
2014年6月10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1984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人士钟士元等,发表关于“一国两制”谈话。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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