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既要能干事还要会共事

吴铭:既要能干事还要会共事

在部队工作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同志,素质很好,能力很强,很想干一番事业。但往往由于不善于和别人共事,同其他同志弄不到一起,甚至闹不团结,结果要么一事无成、郁郁寡欢;要么虽然干成了几件事,但大家意见一大堆,没几个人买他的账。怎样避免这种现象发生?有位老首长说过一句话很有道理:“在我们这个军队,当领导的既要能干事,还要会共事。”

我们要干的事业,是部队建设的事业,不是个人的事业;是党委、支部领导下大家一起干的事业,不是个人单打独斗的事业。在部队想干一番事业,必须自觉把自己融入部队建设事业之中,在党委、支部和单位集体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我军实行的是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部队重大工作的决定权在党委集体。党委集体权威大于个人权威,不仅正副书记要摆正位置,当好“班长”不当“家长”,其他成员也要摆正位置,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只有大家都把部队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事业至上、工作第一,同时能够按规矩办事,团结共事才有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

个人要积极发表意见,参与集体领导,又不能自以为是,固执己见,意气用事。研究决定问题时,要注意认真听取和尊重别人的意见。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班子最后形成的集体决策,往往不完全是某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意见,而是在民主讨论、集思广益基础上,集中了大多数人的正确意见。不要把不同意见的讨论,变成个人面子和意气之争。不能认为自己的意见没被采纳就是丢了面子,对自己不尊重,其他同志不同意自己的意见,就是有意和自己过不去。应当懂得,很多情况下,正确答案不止一个。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只有利弊大小和权衡重点的不同,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之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要学会尊重别人,懂得“君子和而不同”的辩证法。大家在一起共事,要团结和谐,同时又要能尊重不同意见,包容各自的个性特点,不能强求一致,硬要别人服从自己。更不能当面说得很好,私下却闹别扭、做手脚。事事要多为别人着想,待人要厚道宽容。多用赞赏的眼光看别人,多看别人的长处,多想别人对自己的帮助,少用挑剔的眼光、刻薄的态度对待同志。工作中有了成绩,多想想别的同志的功劳。出了问题,多反思自己的过失和责任。要推功揽过,不要争功诿过。

不仅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在感情上也要真诚沟通。真心才能换来真情,诚实才能取得信任。在虚假的东西太多、作秀现象泛滥的情况下,真诚尤其可贵。看到别的同志有发展进步机遇,应当感到高兴,积极促成,成人之美。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照应。发现同志有毛病、可能出问题,要善意提醒帮助,该拉袖子要拉拉袖子。特别是身边同志遇到挫折打击时,要多关心鼓励,不要说风凉话,看别人笑话。对原则性问题、违规违纪的问题不能含糊,该制止、该纠正的要坚决制止纠正。这既是对党的事业和部队建设负责,也是对同志负责,不能因顾及面子和感情放弃原则。总之,在一起共事,要既能共出政绩,又能共出感情。

以上所言,是很多同志在班子生活中的认识和体会,是“既能干事,又会共事”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仔细想想,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东西,是不是也蕴含着一分为二、对立统一和群众路线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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