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柱:增强“做合格党员”的动力(2)

王金柱:增强“做合格党员”的动力(2)

不断提升和塑造党员,使党员发挥更大作用。塑造和提升党员、促进党员的全面发展,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党组织在思想、政治、文化、生活、精神、道德等各个方面对党员培养教育和塑造提升,促使党员政治进步、能力提升、素质提高、生活改善、精神愉悦,达到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创造活力、提高文明素质、满足精神需求的目的,最终使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不断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进一步辐射群众、辐射社会,增强党的社会凝聚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寓教育和管理于服务之中。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的指向是激发党员参与党的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服务理应包含教育和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教育和管理本质上就是服务,教育和管理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寓教育和管理于服务之中,是处理好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发挥好党员作用的关键所在。基层党组织要把发挥好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结合起来,确立并坚持服务理念,在教育和管理党员中做好服务,在服务党员中深化教育和管理、强化政治引领,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内服务机制,切实增强党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夯实“做合格党员”的制度基础

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健全制度更具根本性。只有建立起科学完备、运转良好的制度和机制,通过全党的不断努力和扎实工作,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内民主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全体党员的潜力和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要认真落实党章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让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

当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实际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把各项制度规定真正启动起来、运转开来,在实践中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要通过建立制度和机制,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要批评教育、严肃处理,真正把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好,把广大党员主体作用发挥好;要完善保障党员的知情权方面的制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党员知情范围有限、知情渠道单一等问题,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要完善保障党员的参与权方面的制度,创造发挥党员作用的载体和平台,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充分发表、平等讨论的制度环境,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平时也可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完善保障党员的监督权方面的制度,特别是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权利;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畅通党员“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完善对监督权人的保护制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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