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民: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李自民: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讲政治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要求。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应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摆在工作首要位置。当前,河南省正处于蓄势崛起、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落实讲政治要求的具体体现。一是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于不符合监督条件因而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加强与控告部门、上下级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努力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阐释理由,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切实预防“民转刑”。对辖区内特殊人员、重点人员开展排查,重点对已办、在办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增强对具有“民转刑”倾向案件的防范意识,做到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三是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及时对各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科学制定处理预案,防止引发涉检信访。

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公共利益保护方面责任重大、责无旁贷。河南省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开展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当前,应充分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的准备,认真学习领会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抓紧学习试点地区取得的有益经验,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作为切入点,做好线索摸排、案源积累等相关准备工作。

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支持,通过督促履职等方式,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作为一项探索性、创新性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应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监督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避免监督的随意性。不断加强自身监督,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决防止借执法监督之名公权私用、谋取私利。在稳的前提下勇于进取,瞄准重要环节敢于啃“硬骨头”,发挥重点领域监督的带动效应。

扎实推进队伍建设。随着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面临责任更重、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新形势。只有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才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检察机关的干警应自觉带头从政治高度看问题、办事情,加强政治历练,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职责相匹配。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大多直接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办案干警在履职过程中与当事人、律师接触比较频繁,面临的诱惑比较多。因此,必须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尤其要增强干警的纪律定力、抵腐定力。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应努力增强分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应高度重视学习培训,抓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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