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贩售”并非“万能筐”

“无人贩售”并非“万能筐”

近日,上海徐汇区出现了一个“无人面馆”,其实是一台无人贩售机器,共提供两种口味的面,酸汤肥牛和豚骨,食客仅需在机器上选择自己喜欢的口味,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完成支付,机器即可自己制作一碗面,从支付到出面,整个过程不到1分钟。仅仅过了两天,这个“无人面馆”就因“涉嫌超范围经营”被叫停。

目前,移动支付高度普及,作为“新零售”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各种各样的无人贩售机正如雨后春笋,出现各大商场、交通站点、学校、医院等公共领域,如无人贩售咖啡、橙汁、零食等。这些无人贩售门店使用便捷,是随着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涌现出的新业态,无疑会成为市场的新宠。

但同时,“无人贩售”虽前景看好,但也不能缺失规范。“无人面馆”迅速走红之后的迅速叫停,也是规矩使然。据当地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人员已实地查看过这个“无人面馆”,确认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属实,但涉嫌超范围经营,待补齐相关许可证后有望再度经营。简言之,“无人面馆”第一步就走歪了,及时纠偏很有必要。

共享单车之后迅速挂起的“共享风”,让人们认清了一个道理,共享经济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比如,“共享女友”“共享板凳”“共享雨伞”等等,都是共享经济的跑偏。同样,在“无人便利店”“无人贩售”概念被热炒的当下,无人店经营模式并不是“万能筐”,也并不是无需人工就可以叫“无人店”,无人店应该是一种整合了场地化、环境消费及无人值机的业态单元,给客户提供更多元化、更增值的一种场景化消费。目前很多所谓的“无人店”都只是跟风作秀,甚至给市场添乱。

因此,随着“无人贩售”等新零售概念崛起,相应的规范不容缺失。针对这一新业态,近日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无人店分会发布了《中国无人店业务经营指导规范(意见征询稿)》,这是国内首个无人店规范征求意见。“规范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无人店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性业务,相关业务除应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申报外,同时需提交报备材料至行业协会。此外,“规范意见稿”还对无人店的设置、经营、仓储、物流等均提出了明确的细化要求。这样的规范,对“无人贩售”的向好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对于资本持有者而言,看好“无人贩售”虽无可厚非,但资本注入也应理性对待,而且对存在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盈利问题同样需要重视。以被叫停的“无人面馆”为例,如果一开始经营者就如实对经营范围进行申请,就不会因“涉嫌超范围经营”而叫停。这也警醒后来者,遵守规矩才能“步步为营”。

当然,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对市场中存在的将“无人贩售”当作“万能筐”的不理智行为,及时进行规范或者叫停;另一方面也应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以应对市场中出现的新业态,更须谨防对新业态、新模式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状况。一言以蔽之,只有多方合力,共同促进,才能推动“新零售”布局一路向好,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