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

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

摘要:近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发出《关于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的通知》。

近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发出《关于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各地律师协会、律师行业、法律援助人员和“1+1”法律援助志愿者,认真学习陈贤律师扎根边疆、助力法援的奉献精神,勤勉尽责、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当,不畏艰险、一心为民的崇高品质。

陈贤,1972年8月出生,2014年,她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只身前往西藏开展志愿服务,成为安徽省首位援藏女律师。在她的影响下,2015年,陈贤与同是律师的爱人曹旭双双前往内蒙古,成为全国唯一一对参与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夫妇。2016年,陈贤和爱人曹旭又远赴新疆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三年来,陈贤坚定人生信仰,恪守职业道德,在志愿服务岗位上尽心尽力,无私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陈贤当选“中国十大正义人物”。2016年,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并当选“CCTV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心动安徽·最美人物”;12月荣登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榜”。2017年4月,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7月,被授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突出奉献奖”,并再次荣登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榜”;11月,陈贤、曹旭夫妇当选全国道德模范。

通知指出,陈贤是全国34万余名执业律师中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楷模,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忠诚践行者。陈贤律师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政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各地律师协会、律师行业、法律援助人员和“1+1”法律援助志愿者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开展学习宣传陈贤律师先进事迹活动,并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律师队伍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法律援助人员、“1+1”法律援助志愿者以陈贤律师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奋力拼搏,使律师在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中彰显职业优势和自身价值,努力推动律师事业和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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