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11月29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始进行晨读宪法活动,学生手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齐声朗读。
学生手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齐声朗读
学生手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齐声朗读
据了解,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晨读宪法”在青年学生心中种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种子,增强师生对宪法实施重要意义的理解,使宪法教育深入大学,形成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观念、教育大学师生全员参与宪法学习的校园氛围。接下来,该校还将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启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向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精神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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