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曾是新鲜事儿,首家保险公司在京“走麦城”

买保险曾是新鲜事儿,首家保险公司在京“走麦城”

摘要:上世纪80年代初,保险对于京城多数百姓来说是个“新事物”,别说掏钱买保险了,就连保险公司是干什么的都不清楚,还以为是某种生产或销售保险柜的机构呢。

1980年10月10日,《北京日报》3版

1994年,原崇文区保险公司将33900元赔款送到了身患白血病的中学生王茜的父亲手中,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这是本市全面推广“青少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后支付的第一笔赔款。李士炘/摄

1982年2月26日,《北京日报》3版

1955年3月13日,《北京日报》1版

1980年7月17日,《北京日报》1版

1987年12月28日,《北京日报》1版

1988年1月5日,《北京日报》2版

1988年11月6日,《北京日报》1版

上世纪90年代,原顺义县人民保险公司开办了“结婚纪念保险”业务。图为一对新婚夫妇在接受朋友赠送的新婚礼物“红宝石婚纪念保险卡”。张旭/摄

1985年1月4日,《北京日报》1版

1987年2月10日,《北京日报》1版

1985年6月11日,《北京日报》1版

1989年10月23日,《北京日报》1版

2000年6月,“95518”服务专线电话在全国范围开通,这是我国保险业推出的首个全国统一号码的服务专线电话。张旭/摄

如今,卖保险的满街都是了。可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保险对于京城多数百姓来说是个“新事物”,别说掏钱买保险了,就连保险公司是干什么的都不清楚,还以为是某种生产或销售保险柜的机构呢。

首家保险公司在京“走麦城”

新中国成立前,保险行业是由资本家经营的。由于北京不是水陆码头,货物的集散比较零星,仓库堆栈业的经营比较少,工商业不如上海和天津发达,加以一般工商业者思想比较保守,所以保险业也不如上海和天津发达。

1936年,上海宁绍人寿保险公司首先在北京开办保险业务,不过,“七七事变”后,因业务清淡,就结束返沪。1942年10月,北京成立保险同业工会,全市有联保、永宁、先施、泰山、太平、中国等六七家保险公司。抗战胜利后,南方一些保险公司先后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曾经扩展至21家。(1980年10月10日《北京日报》3版,《北京的保险业》)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出资组建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5月14日在北京开始营业。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93条明确提出: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1955年,北京试行了家庭财产保险。据本报1955年3月13日1版《市保险公司东四、东单办事处试办家庭财产保险》一文记载:北京市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家庭财产保险,这种业务是这个公司的东四区办事处和东单区办事处分别从1954年10月和1955年1月开始在当时的东四、东单两个区内重点试办的,承保财产涉及房屋、家具、衣服、行李等。由于这种保险业务符合市民的需要,所以在试办过程中受到欢迎。当时,东四六条胡同住户路妙英说:“保险对我们有好处,万一发生事故,我们就有了保障;同时,保了险对国家建设也有好处。”东单牛毛大院住户王景华把自己所住的房屋保了险,他说:“参加了保险,生活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心里就踏实了。”

那些年,北京市的保险在国外业务方面,主要是承保进出口货物险,船舶、飞机险,旅游财产险,旅游人身意外险,外国使领馆人身意外险等,同时办理一些国内保险业务。

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58年的不到10年间,我国的保险公司共积累了12亿多元保险基金,在支付各种理赔款3.8亿元的同时,这样一笔资金既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建设事业扩大社会再生产,又可以使国家经常具有专门用于抵御灾害手段的经济力量,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1982年2月26日《北京日报》3版,《5元换回2500元》)

中断22年保险业务重恢复

由于历史原因,1958年,国内保险业务停办。“文革”期间,国外业务关系几乎全部中断,后经周恩来总理发现才纠正过来。

1980年,我国正式恢复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市设立了分公司。据本报1980年7月17日1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将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一文报道,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当年7月21日开始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之后逐步办理国内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保险业务。

为什么要恢复保险业务?文中是这样解释的:企业生产活动和家庭日常生活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过去企业单位发生意外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一般都由财政部门统一拨款解决。往往由于财政上不能及时给予补偿,企业不得不中断生产或缩小生产规模,使企业变盈余为亏损,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现在开办国内保险业务,企业单位参加保险,按期交付固定的小量的保险费支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就能及时获得经济上应有的补偿。参加家庭财产保险,遇到发生意外损失,同样可以取得经济上的保障。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有利于迅速恢复生产,有利于财政收支稳定,有利于企业经济核算,有利于保证人民生活安全,还有利于为四化建设积聚资金。

那时候,为了便于开展保险业务,北京城近郊各区都建立了保险公司办事处。

西瓜险婚姻险各险种五花八门

自1980年在城区试办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后,1983年,市保险公司又把家庭财产保险业务扩展到了郊区农村,并于1984年在全国首创了一项种植业保险险种——西瓜雹灾险,为农民壮了胆。

本报1985年1月4日1版消息《本市十一万户居民五千多企业参加保险》曾这样记载:当年的大兴县农民刘志敬头年承包了60亩瓜地,但他觉得虫害、涝灾自己都能抗,就是抗不了冰雹。于是,他拿出1200元钱交了保险费,盘算着,假如这60亩西瓜全被冰雹砸了,也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款,旱涝保收,合算。当年7月,原顺义县沙岭、赵各庄一带遭受雹灾,市保险公司及时为承保的144亩瓜地支付赔款6300多元。焦各庄乡四户农民拿到赔款后,深有感触地说:“要不是参加保险,急坏了也不顶用。”

保险在农业生产方面的补偿作用举足轻重。1984年,原顺义县、大兴县参加了西瓜雹灾保险的农民中,有36户的瓜田受雹灾,结果,他们得到了8594元赔款。投保时,他们仅交保费2500元。(1985年6月11日《北京日报》1版,《京郊十六万农民农户入保险》)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婚姻忠诚度也进入了保险视野。1992年,东城区保险公司推出了结婚纪念保险。人们在办理时只需交66元保险费,夫妻银婚(25年)时可拿到460元,红宝石婚(40年)时可拿到2000元,金婚(50年)时可拿到7000元。(1992年12月18日《北京日报》2版,《结婚纪念保险情自多》)

1986年底,本市已有国内保险险种101种,当年,增加了肉鸡保险、种猪保险、养鱼保险、果树保险、稻场火灾保险等农险新险种,还兴办了养老金保险、合同工简易人身险、中小学生平安保险、少年儿童保险,以及国际上通行的现金保险、雇员忠诚险、雇主责任险,并开办了飞机保险等。(1987年2月10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保险事业去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万家企业百万家庭入保险

伴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保险事业迎来了多少年来未曾有过的发展。截至1989年9月底,北京共有八成以上的企业(10410家)、半数以上的家庭(162万户)和160多万个人、20万辆机动车,处在保险巨伞的庇荫之下。仅162万户家庭投保的家庭财产险总额,就达到55亿元。

据统计,本市保险事业恢复10年,共有3129家企业、12415户家庭、34144名个人,从保险公司得到了总计2.7亿元的保险赔款。靠着这些“雪中之炭”,遭受损失的企业、遭到不幸的家庭、遇上天灾的农民们,或重建家园,或恢复生产,最低限度也从经济上得到了慰藉。(1989年10月23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万家企业百万家庭入保险》)

本版文字:贾晓燕

历史资料:京报集团图文数据库、新华社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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