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

——2018年3月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摘要:2018年,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各级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2224.6万件,执结2100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2.4%、74.4%和164.1%。

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2016年3月,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制定工作纲要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普遍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在北京、河南等地多部门共同参与下,北京法院顺利执结全国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

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与公安部、银监会等10多个单位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共查询案件3910万件次,冻结款项2020.7亿元,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17年3月上线以来,共进行网络拍卖36.9万次,成交额2545.3亿元,溢价率5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亿元,在高风险的司法拍卖领域实现违纪违法零投诉。

不断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在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推行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化管理,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基本建成,执行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制定财产保全等15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33个指导性文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部署,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信用惩戒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江西法院建立“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河北、山西、内蒙古、青海等地法院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执结大量案件。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按照党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设立6个巡回法庭。2017年,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2万件,占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总数的47%,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发挥巡回法庭贴近基层一线、就近化解纠纷的优势,共接待群众来访4.6万人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接待来访总量下降33.2%,助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着力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汉等15个知识产权法庭,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加强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依法制裁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在福建、宁夏等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构建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案新格局,让长期以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全国法院从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充实审判辅助力量,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充分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构建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着力构建新型司法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意见,在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推广浙江温州、四川成都等地经验,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396.1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全国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241.6万件。积极推进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沈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提高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全国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295.7万件。

七、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

司法公开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开通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大力实施“天平工程”,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和智能化服务。全国3525个法院和10759个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促进节能减排。

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汇集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信息,为法官和群众提供智能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研发,“法信”“数字图书馆”“庭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上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服务。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提供电子卷宗网上调阅服务。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实现多部门一网办案,纠纷解决更加便捷。在浙江杭州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实现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探索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狠抓整改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以黄志丽、刘黎、郭兴利、方金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1777个集体、2739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广大干警不辞辛劳,无私奉献,85名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受暴力伤害因公牺牲,他们是共和国审判事业的忠诚卫士,他们用奉献诠释了为民情怀,用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共培训干警241.6万人次。着力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评选209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通过西藏拉萨、甘肃舟曲等培训基地,培养双语法官,为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建立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经费保障,基层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加大对西藏、新疆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法院援助力度。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监督指导,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011人,对1762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53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33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1人。

九、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督查督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等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办理代表建议1381件,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促进公正司法。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87批次,通过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4530人次,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等活动,广泛凝聚共识。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62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539件,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死刑复核、民事执行等方面法律监督规定,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360次。通过“院长信箱”等平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17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得益于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大环境,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法治中国前景无限光明。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和全党核心的掌舵领航。五年来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等与新时代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配套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法院队伍断层、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基层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机制还需完善。四是内部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法官徇私枉法、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逐年攀升态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长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六是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还需加强,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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