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心得体会:“修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心得体会:“修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摘要:我们牢记依法治国首先需要依宪治国,尤其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把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张德江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同样,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发生变化的同时,社会生力和经济发展状况也发生了变化。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后,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也要及时进行变革。尤其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更要如实反映经济发展状况,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否则便不能发挥宪法的规范、约束、保障和导向作用。

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完全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完全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事实上,从1954年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至今,我国的宪法已经经历了三次大规模修改,四次小规模修订。每次修宪,都与国家的政局与发展息息相关,并且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这次修宪,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对于推进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意义重大,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在我看来,党中央以全会形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贯彻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让每一个公民都充分认识到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治国理政中地位和作用特别重要。

同时,我认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既顺应了新时代发展需要,充分体现了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了人民根本利益,更好地发挥了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这点是毋庸置疑。正因如此,我们牢记依法治国首先需要依宪治国,尤其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把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由此,我认为,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修改宪法部分内容,顺应了新时代发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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