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发展(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发展(2)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在要求的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想等精神文明成果,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治机制等制度文明成果,以及自觉依法办事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共同构成的一种先进法治文化形态和法治进步状态。

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结论和作出的重大抉择,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战略特征,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原理,在借鉴古今中外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逐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在要求的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想等精神文明成果,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治机制等制度文明成果,以及自觉依法办事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共同构成的一种先进法治文化形态和法治进步状态。

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必须运用系统思维,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将其放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进程中整体推进。首先要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共同构成党和国家工作的战略布局。其次要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美丽中国、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共同建设。在具体方法上,统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前后衔接、相互依存、环环相扣,共同构成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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