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200年:王夫之的哲思深度

超前200年:王夫之的哲思深度

摘要:就理性主义历史哲学的庞大、完备、深刻而论,王夫之在中国文化史上是超越前辈的,正如谭嗣同所云:五百年来,真通天人之故者,船山一人而已。诚哉斯言!

明清之际的学人中,王夫之的哲思最富于哲理深度。他的若干哲思申发易理,直逼近代思辨。

包蕴“物质不灭”“能量守恒”思想萌芽的“元气不灭”论

王夫之关于“气”的唯物主义思想集中体现着其哲理深度。王夫之说,“人所见为太虚者,气也,非虚也”,“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这一论述肯定了世界的本体是由物质性的“气”构成的。这是王夫之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中富于近代色彩的最辉煌所在。

王夫之不仅论证了物质的不灭性,而且确认了物质运动的守恒;肯定了物质运动形态之间可相互转化,而且这种转化状态是无限的,但物质运动的总量则不会增减。这些论说将运动守恒的思想阐发得相当周密。

对退化史观的驳斥,对人类进化史观的弘扬

王夫之认为,上古决非黄金时代,“羲皇盛世”之类的传说并不符合实际。王氏指出:“轩辕以前,其犹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犹禽兽乎!”人类祖先“亦植立之兽而已矣”。在达尔文的社会进化论尚未问世之前两个世纪,17世纪的中国哲人王夫之已经准确地提出了关于人类进化的思想:人类的祖先是直立行走的野兽(植立之兽),这一提法在盛行祖先崇拜的明代中国,诚然是一个惊人的、大胆的创见。

王夫之早年有过与苗民、瑶民生活在一起的困苦经历,这使得他实地观察并体验了处于原始社会或阶级社会初期的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从当地流传的人类起源于猴、犬的假说和对古代典籍深谙于心的知识积累中,王夫之将实地考察与古籍记载的神话传说相参照,得出了人类起源于动物、文明发源于野兽的崭新结论。这种观察和研究方法正是合乎近代科学理路的,与19世纪美国人类学者摩尔根和政治家富兰克林“人为制造工具的动物”之著名论断,有异曲同工之妙。由此亦可论证,所谓三代圣王“无异于今川广之土司”。由野蛮向文明演进,才是历史的真实。

提出“文化中心多元”论,突破华夏中心论

王夫之推测“中国”以外另有发达古文明;又提出“文化中心转移”论,认为诸文明“衰旺彼此迭相易”。对于文化中心,东西方皆有各自偏见。欧洲长期盛行“欧洲中心论”,认为世界其它地方的文明都是欧洲文明的旁支侧系,由欧洲文明衍生而来。这种论调在近代更是甚嚣尘上。而中国古代则长期盛行“华夏中心论”。几千年来长期处于半封闭状态的华夏中原地区,滋养着一种夜郎自大的情绪,做着“天朝上国”之美梦,认为中国是“天下之中”,中国就是世界的全部或大部,其余皆为狄夷。将中国看作唯一的文明中心,当然也是偏狭之见。

对西方地理知识的了解,王夫之的思想勇敢地冲破了偏狭的民族意识的藩篱,客观考察了历史进程,产生了卓绝的新见解。王夫之认识到,“中国”并非世界之中心和全部。他将“天下”与“中国”相对而称。他说:“故吾所知者,中国之天下。”言下之意,世界上还有他所不知的中国之外的天下。明代万历年间以后,利玛窦等耶稣会士传教来到中国,中国士人才开始知道,天下还有亚、欧、非、美诸洲,人种亦有黄、红、黑、白之别。王夫之能冲破蒙昧主义的迷雾,产生新的世界观念,实属不易。

超越“心术决定”论、尤其是“人主心术决定”论的理性主义史观

王夫之认为在人的主观意志之外,存在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趋势。王氏透过表象发现社会发展的深层动因和规律性,建立“势-理-天”合一的理性主义历史哲学,将我国古代史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王夫之的理性主义历史观在他论史的破与立的过程中都有鲜明的显现。这里所谓的“理性主义”,不是指与“经验论”相对立的“唯理论”(唯物主义的唯理论或唯心主义的唯理论),而是指与“蒙昧主义”及“神学唯心论”相对立的“理性主义”。

归结起来,王夫之史观的理性主义特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反对主观臆断,提倡“征之以可闻之实”。恩格斯指出,在英国启蒙思想家培根看来,“全部科学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是在于用理性的研究方法去整理感官所提供的材料。归纳、分析、比较、观察和实验,是这种理性方法的主要形式”。稍晚于培根的中国的王夫之,也有这种类似的唯物主义观念。第二,反对蒙昧和迷信,发挥理智的作用。王夫之的这种思想,与18世纪英国的启蒙思想家洛克颇相似。洛克也认为哲学应以理智为依据。第三,反对超时空的史论,提倡历史主义的史学评论。王夫之别开蹊径,能从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论史,主张史评应将人物事件摆到一定的历史范畴中加以考查,带有相当鲜明的历史理性主义色彩。第四,在王夫之的史学体系里,历史不再是芜杂混乱、捉摸不定的,而是有趋势、有规律的必然发展过程。

尽管王夫之信奉历史进化论,但他并没有把历史简单归结为新与旧的递嬗交替。他从事实本身意识到,历史前进的过程是复杂的,一个新制度的产生,必然要在旧制度的母体内孕育许久,而一个旧制度也会在新制度中残存长时期才能根除殆尽。王夫之指出,“郡县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这就是说,郡县制并非在秦代突然降临,而是早在战国已逐渐生长。他又说:“封建之在汉初,灯炬之光欲灭,而姑一耀其焰。”这里又指出,封建制虽在秦代已经废除,但到汉初又有回光返照。如此论述历史进程,确乎是丰满而深刻的,显示了朴素辩证法的光耀。

总之,就理性主义历史哲学的庞大、完备、深刻而论,王夫之在中国文化史上是超越前辈的,正如谭嗣同所云:五百年来,真通天人之故者,船山一人而已。诚哉斯言!

(作者为武汉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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