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改革开放4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加30.2平方米

国家统计局:改革开放4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加30.2平方米

摘要:改革开放初期,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租住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只有少数居民拥有自已的住房。1984年,城镇居民居住公房的户比重为88.2%,而居住自有房的户比重仅有9.4%。人口多、住房面积小、三代同居一室是当时住房较为普遍的现象。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改革开放40年来,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加30.2平方米,居住条件和质量显著提升。

改革开放初期,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租住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只有少数居民拥有自已的住房。1984年,城镇居民居住公房的户比重为88.2%,而居住自有房的户比重仅有9.4%。人口多、住房面积小、三代同居一室是当时住房较为普遍的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大了民用住宅建设的投资力度,近年来更是通过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千方百计解决居民住房难的问题。随着棚户区改造和贫困地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推进,许多居民家庭告别低矮、破旧、设施简陋的住房,迁入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楼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1978年增加30.2平方米;居住在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结构住房的户比重为93.5%,比2013年提高1.7个百分点;住宅外道路为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户比重为93.4%,比2013年提高3.3个百分点;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97.7%,比2013年提高1.3个百分点;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比重为91.7%,比2013年提高2.4个百分点;使用本住户独用厕所的户比重为93.5%,比2013年提高3.8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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