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李克强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当地时间10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杜尚别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各成员国总理和观察员国代表等与会。

李克强表示,今年6月,上合组织扩员后首次峰会在中国青岛举行,习近平主席同各国领导人就进一步弘扬“上海精神”、增进新老成员国团结互信、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达成重要共识。中方愿与各国一道落实好《青岛宣言》,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实现各国共同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深化安全合作,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加强安全领域协调与合作,提高执法安全行动能力。

第二,加强多边经贸合作。坚定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启动本组织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建立更紧密的区域经济合作制度性安排。

第三,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拓展基础设施、加工制造、能源开发、农业等领域互利合作。

第四,完善互联互通。推进本地区跨境公路、铁路网络建设,促进互联互通的“软环境”。

第五,强化创新引领。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清洁能源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第六,促进人文交流。继续加强教育、文化、卫生、环保、体育、旅游、青年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李克强强调,中方愿将“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更好衔接,促进上合组织成为地区国家开放合作、共同发展的典范。以“上海精神”为指引,互信互利,携手托起上合组织的美好明天。

李克强同与会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并发表联合公报,批准上合组织经贸、科技、环保等领域多项决议与合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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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联合公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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