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妇女建功立业  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

支持妇女建功立业 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

妇女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动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国妇女被称为“半边天”,“半边天”形象地概括了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发展妇女事业的重要意义,为妇女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关心妇女事业,始终将推进妇女工作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和进步,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致力于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和宣传舆论的等手段消除对妇女的各种歧视,以改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政治、经济等机制的作用。在此过程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机制,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提供重要的法制保障,使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放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格局之中,擘画推进妇女事业、妇联工作、妇联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妇女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妇联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既指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又指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我们一直高举着的妇女解放运动的一面旗帜,至今,尚没有一个比男女平等更为通俗的口号能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唤醒妇女的主体意识,全面提高妇女整体素质,激励妇女追求妇女自身解放,积极投身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实现妇女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但是,由于历史的、经济的、观念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妇女要从平等的法律地位到有平等的现实机会尚有漫长的道路要走。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在“总则”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此,“四自”教育成为妇女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广大妇女最熟悉的口号,成为中国妇女的时代强音或激励中国妇女奋发前进的动力。

一、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半边天”重要作用

男女平等是我们一直高举着的妇女解放运动的一面旗帜,至今,尚没有一个比男女平等更为通俗的口号能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唤醒妇女的主体意识,激励妇女追求妇女自身解放,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动实践,实现妇女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但是,由于历史的、经济的、观念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妇女要从平等的法律地位到有平等的现实机会尚有漫长的道路要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确立了女性“四自”实现的前提,男女平等是“四自”的理论出发点。男女平等既指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又指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是促进妇女“四自”的保证,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对于妇女“四自”更为重要。这就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和支持妇女事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更需要广大妇女同胞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努力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切实促进男女在真正意义上和现实意义上的平等。这就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和支持妇女事业,提高妇女法律保护地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怀重视妇女和妇女事业的指示要求,在各个领域不断变成具体的政策举措,妇女发展纲要有力实施,妇女发展环境极大改善,妇女民生问题获得有效解决,妇女各项权益得到依法维护。“我们要不懈努力,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道路”的庄严承诺,不断变成现实图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更需要广大妇女同胞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切实促进男女在真正意义上和现实意义上的平等,激励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生动实践中的“半边天”重要作用。

二、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2015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讲话指出,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为实现男女平等的崇高理想,人类走过了不平坦、不平凡的历程。从200多年前世界第一份妇女权利宣言诞生,到“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设立,到联合国成立妇女地位委员会,到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促进男女平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要以创新的精神坚持和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能依据和体现我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男女平等与提高妇女法律保护地位的统一,坚持男女平等、发扬“四自”精神与实现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自身价值的统一,它能全面规范男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公平、平等和诚实竞争行为,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创造妇女生存、发展和投身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环境。

2011年11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妇女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妇女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没有妇女事业的进步,就没有全社会的进步。没有全球妇女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将与国际社会一道,进一步担当起推动妇女参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历史使命。中国将继续坚持男女平等,努力发展妇女事业,积极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中国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中国将继续着力做好妇女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改善妇女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妇女与男性平等发展和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关心女性的权益保障,还对女性建功立业提出殷切希望。巾帼不让须眉,新时代,女性更要有新作为。撑起“半边天”,成就出彩人生。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妇女是“半边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在全社会积极促进男女平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动实践中,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把妇女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

三、支持妇女建功立业 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

广大妇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重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培养使用妇女人才的工作,加大妇女干部的培训和交流力度,为优秀妇女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要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妇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5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讲话指出,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广大妇女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历史重任,着眼于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加快建立社会化终身素质教育体系,不断完善让广大妇女经常性教育的机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构筑学习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教育培训网络,大力开发妇女人才资源,不断增强妇女的教育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把妇女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激励更多的妇女跨入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行列,在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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