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根据临汾市普法办《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x普法办[2018 ]x号)要求,现结合煤炭实际,制定市煤炭局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遵照实施。

一、宣传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宣传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煤炭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要求,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贯彻实施为引领,广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临汾建设的新成就,深入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和党内法规,重点宣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特别依法行政、污染防治、精准脱贫、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

四、活动安排

1、按照《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临煤函〔2018〕20号)要求,加强学习宣传;

2、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市普法办要求做好“12•4”现场集中宣传活动;

3、结合本单位实际悬挂宪法学习宣传的标语、横幅;

4、在市煤炭局官方网站增设“12•4”专栏;

5、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推进落实。要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市局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精神,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依宪履职、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确保实效。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市煤炭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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