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种庄稼”与“干事业”

【2018-12】“种庄稼”与“干事业”

时下谈到一些党员干部“在岗位不在状态”“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尤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时,有一老农直言不讳:“要我来说,党员干部干事业,如同俺们种庄稼,都属于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对此话细细咀嚼,确有深意,颇受启发。

民以食为天。绵延五千年之久的中华传统农耕文化告诉我们,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敬畏土地、尊重自然,一直都是农人心中不变的道德律令与至上法则。强调像种庄稼一样干事业,首先要求党员干部心中装有人民群众,发自肺腑地敬重人民群众,深悟“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从进入仕途的那一天起,就立志为人民群众真干一番事业、干一番真事业。

不得不承认,某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得过且过、混沌度日,与他们心无戒惧、毫无怕意,有着莫大的关联。“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历朝历代,大凡葆有百姓情、怀有布衣心,敬畏“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统治者,都能有所建树、彪炳史册。反之,视民如敝屣、草芥者,大都一事无成,乃至一败涂地。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常人眼里,种庄稼也许不是什么高科技,但其实内中有着规律可循。譬如“天道酬勤”,要求善始善终、一以贯之,再接再厉、久久为功,而不能虎头蛇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党员干部为民服务、造福于民,同样需要锲而不舍,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尤其今天高质量发展在路上,改革只有进行时、开放没有完成时,同时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愈发要求党员干部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古人云,橘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由此说明种庄稼不能主观臆断、似是而非,要求“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知道什么节气、土壤、气候,该种什么样的庄稼。同样,今天党员干部面对的群众形形色色,需要化解的矛盾和完成的任务林林总总,只有借鉴农民群众种庄稼的智慧,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才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诚然,像种庄稼一样干事业,比喻或许牵强,但确实折射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必须时刻遵从的一条朴素哲理,即在其位,就应谋其政、尽其责、善其事。否则无所事事,抑或借机乱行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则不仅与身份职责相违背,也于党纪国法所不容。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唯有党员干部秉持农民群众“种庄稼”那般的情怀、情结与情操,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行到底,才能够回首往事时,坦然告白: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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