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由于职务变动原因,同意于长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于长辉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决定
(2019年1月18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相关阅读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25-04-29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2025-03-12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07-21
- 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决定2023-01-19
- 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副秘书长的决定2023-01-19
-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2022-10-31
- 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委员的决定2022-01-04
- 权威快报|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时间来了2021-12-24
-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陆军第八十三集团军某旅“红一连”“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2021-07-28
-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强烈反对诋毁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干涉行径2021-03-15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从“能飞的汽车”到“会看的眼镜”,科技激发消费新动能
- 未来产业,何以看北京?
- 把政绩树在关键小事里
- 文化特派员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 涵养“从官重公慎”的定力
- “新三样”出口增长50.7%,撑起中国外贸转型升级的底气
- “学思践悟”是必修课,“实干笃行”见真功夫
- “青春经济”——城市发展的新引擎
- 科技赋能春耕,智慧守护丰收年
- 治党从严 政绩从实
精选视频

当诗词照进现实:四类案例解读文化对心灵的治愈力
从课堂到心灵:让文化成为青年对抗焦虑的“精神铠甲”
文化润心,诗意前行:论人文知识的情绪调节价值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破除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以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为核心,畅通国内大循环
以协同高效为目标,牵引各领域改革同向同行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