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农厅办发〔2019〕 号)精神,精心组织开展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淘汰治理老旧农业机械为重点任务,减少秸秆焚烧和农业机械废气排放污染,提升我市空气质量。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到2020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1.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

(1)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利用。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耕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还田耕地深翻作业。鼓励生产秸秆腐熟剂和秸秆生物质有机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推进以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使用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装置、秸秆灭茬机、秸秆掩埋深翻犁等秸秆还田适用机械装备和大型少免耕直播设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平菇、双孢蘑菇、草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粮菜种植大户,充分利用当地稻草、桑枝等秸秆,采用设施栽培、露地大田、房屋前后等多种栽培方式,周年示范种植。同时,鼓励有机肥厂收购食用菌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产科;责任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3)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肉牛、奶水牛、肉羊等产业发展,优先扶持新建规模养殖场购置与养殖规模匹配的铡草机械及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物资。推广秸秆窖(池)青贮,鼓励在大中型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关系,促进全株青贮专业化种植。大力推进打包青贮,鼓励在中小养殖场(户)开展打包青贮、拉伸膜青贮建设。开展商品化饲料加工销售一体化试点建设,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组建青贮公司或青贮联合体,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责任单位:市畜牧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4)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户用沼气池改造项目,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积极推广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扶持粮食主产区秸秆电厂建设,鼓励热负荷较大且稳定的工业园区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掺烧比重,增加农作物秸秆使用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责任单位:市农业环保站,各市农业农村局)。

(5)推广秸秆原料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制桨造纸、秸秆生产板材和制作工艺品、秸秆生产活性炭等原料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责任单位:市乡村产业发展办,市农业环保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

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科学布局建设集打捆压块、储存运输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秸秆收储网络体系。积极培育秸秆收储组织,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经纪人等,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扶持建设完备的收储站点网络体系,开展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根据当地种植制度、秸秆利用现状和收集运输半径,引导秸秆收储站点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与秸秆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沼气等产业配套。(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责任单位:市乡村产业发展办,市农业环保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3.建立秸秆资源台账

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19年度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农作物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状况,建立市、县两级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责任单位:市生产科、畜牧与饲料科,市土肥站、农技站、农业环保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1.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农业机械(含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工作,12月20日完成数量统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贯彻落实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对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机械更新换代,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降低作业能耗,减少环境污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负责辖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组织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淘汰治理老旧农业机械工作。要按照“谁的地盘谁负责、谁分管的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负责”的要求,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在2019年4月22日前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并层层抓好落实。主动与农垦、糖业等部门沟通,共同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市、县 “两级”的督查考核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地进行督查指导。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度汇报及通报制度,各县区每季度报送一次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度,市农业农村局定期汇总、发布工作进度情况。对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淘汰治理老旧农业机械工作不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的地方,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问责预警、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完善政策措施。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大力扶持基层服务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加强技术服务与创新。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各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演示会及科技下乡活动,充分展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蔗叶粉碎机切碎秸秆还田优越性能,积极宣传引导农民认识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及机具的好处和优势,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鼓励农户和合作社购买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装备,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源头管理,严把牌证核发关。严格按照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要求,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关口,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对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严禁办理注册登记。

(六)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验。各县区要认真履行农业机械维修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农机维修经营者按照标准完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经营条件,承揽与自身维修能力相适应的业务,遵守国家有关维修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和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确保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符合排放标准。各县(区)要严格做好拖拉机年检工作,对超标排放且经维修或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仍不达标的农业机械,应当停止使用。同时加大农机执法检查力度,禁止已报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或者上路行驶。积极引导安全技术隐患多、安全技术状态差、耗油量大的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七)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xx乡村清洁条例》《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指导方案的通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贯彻力度,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发挥“xx农业12316”网络平台和全区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研究示范,用实际效果示范和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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