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任务举措。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二是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按标准和规范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三是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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