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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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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