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了系统规定,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也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强化和提升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必须坚持靶向施策,强化问题导向,在解决关键问题矛盾中,以点带面、系统提升,不断开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新局面。
“雁飞千里靠头雁,船载万斤靠舵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是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的农村党员队伍,首先要从农村党组织书记抓起。要狠抓干部监督,强化底线管理,聚焦民主决策、述职报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为村党组织书记量身打造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消除侥幸心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的重要前提,在开展广泛调研、摸透学习需求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方案、课程、地点等,采取课堂教学、交流研讨、参观考察、情景模拟等形式,推动村党组织书记言行举止和能力作风过硬,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必须相对集中一部分扶贫资金用于乡村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基础薄弱、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包村联户”“第一书记”“抓镇带村”等帮扶机制,强化资源、资金、人才统筹,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加快资本招引,集聚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充分盘活集体所有的厂房、校园、设备设施、山林、荒地等闲置资源,做强做大集体经济产业。要强化示范引领,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广泛选树不同地区、不同模式的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精心组织开展现场考察、经验研讨、专题培训等活动,形成强村带弱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生动局面。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群众贵在积极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积极面对群众呼声,主动解决好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现实问题,才能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要主动下基层,变群众跑路、“等上门来”为党员干部走街入户,畅通通讯联系渠道,方便群众遇到麻烦事能及时反映,在第一时间得到关注、回应和妥善处理,缩短党群服务的时空距离以及心理距离。要主动换位思考,多些亲力亲为、身临其境,发扬好“面对面”“手拉手”的优良传统,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对待和推动,以“事了案结”“群众满意”促进农村的稳定和谐。(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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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潍坊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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