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人民立场 回应群众关切

坚守人民立场 回应群众关切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就要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刻内涵

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刻内涵,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中去认识理解。

坚持以民为本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首先强调人民至上,“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其次强调治国利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再次强调兴政得民,“得民心者得天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最后强调以民为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这些观念已深入人心,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精华,也是治国理政的精髓。

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历史发展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特点在于其人民性,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理想社会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是为了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我们党提出了群众路线。毛泽东同志指出:“三心二意不行,半心半意也不行,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党的各级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强调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让人民群众评判我们的工作。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他反复告诫全党,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坚持加强群众监督。毛泽东与黄炎培在“窑洞对”时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强调“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只有将群众监督与党组织监督结合起来,监督效果才能充分显现。

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关注打“老虎”,也关心解决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顺应党心民心,协助党委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治“四风”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严惩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信访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要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要增强群众感情,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的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事情当家事;要坚持领导干部接待上访群众、阅批群众来信、包联化解疑难信访问题三项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坚持开展“拍蝇”专项行动,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要坚持做好基层信访和初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信初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上下贯通、上下联动。变上访为下访,进村入户主动化解基层矛盾,把信访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深入治理“微腐败”问题,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持续对基层干部全面进行“政治体检”,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积极性。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纪委监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作用,推进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纪委监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解决扶贫工作中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搞形象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问题精准严肃问责。继续深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抓好交办问题线索核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高度重视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整改工作,对交办问题线索从严从实从快处置,做好问题线索台账监督管理。要围绕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主线,沿着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职能部门支线,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赢得党心民心,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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